【文字解读】《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有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强调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2.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求:《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环组发[2020]7号)要求,2021年底前,各地“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至少完成50件。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
1.政府部门: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放管服”改革任务,打破系统、部门“关门”办事状态,打破“数据壁垒”“材料壁垒”,构建一体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2.市场主体:减少企业群众“跑”,告诉企业群众“怎么跑”,让部门和数据代替企业群众成为“跑腿工”,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享受最优的服务。
3.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三、文件的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涉及到一个以上政务服务项目,需要到一个部门不同窗口、多个部门或需跨层级部门办理的“一揽子事”。“一件事”改革是指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线上一个平台或线下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反馈、一次分办、一窗出件、一号服务”的办理模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文件出台的目标
2021年年底前,实现50件“一件事”流程重塑重构,“一次办”;所有事项办理环节压缩到5个以内,所需提交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减少40%,复杂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60%,办事跑动次数压缩80%。
五、文件的主要任务
1.由营商局牵头,市场局、城管局、卫健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烟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消防、税务局、文旅局、发改局、宣传部等审批部门配合,编制50个“办好一件事”目录清单,编发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2.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在大厅设置“办好一件事”和“证照联办”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全面业务培训。
3.由营商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推进应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将50项“一件事”纳入平台办理。
4.由营商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模式,推行“审核合一”制、联合踏勘制和“证照分离”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