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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安政办发〔2021〕55号
  •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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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11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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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黑环组发〔2020〕7号)文件精神,纵深推进我市“办好一件事”改革,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改革为抓手,以应办尽办为原则、一次办结为目的,以解决企业、群众“找人难、办事难”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推动我市“办好一件事”工作全面落地实施,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涉及到一个以上政务服务项目,需要到一个部门不同窗口、多个部门或需跨层级部门办理的“一揽子事”。“一件事”改革是指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线上一个平台或线下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反馈、一次分办、一窗出件、一号服务”的办理模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一窗受理:“一件事”要明确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一次性初审。

(二)一次告知:对“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实行一次性告知。

(三)一表申请:对“一件事”中原需要申请人填写的多张申请表格,整合成一张综合性申请表。

(四)一套材料: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整合、精简、优化,形成一张材料清单,提供申报材料样式,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供一套申请材料。

(五)一次提交:建立政务服务网线上“一件事”集成模块专栏,线下“一件事”综合窗口,申请人办理“一件事”只需申请一次。

(六)一次反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反馈需要补正或者更正的内容。

(七)一次分办:牵头部门一次性分办给相关部门,并组织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牵头部门。

(八)一窗出件:各部门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窗口,由窗口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通过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

(九)一号服务:打造“12345热线”政务服务“总客服”,集中受理申请人在办理“一件事”过程中的咨询、查询、建议和投诉。

三、工作目标

按照要求,2021年年底前,我市“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至少完成50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全覆盖。要把“四减”落到实处,力争办理环节压缩到5个以内;所需提交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减少40%;一般事项实现即来即办;复杂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60%;办事跑动次数压缩80%。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办好一件事”目录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严格对照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对接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等工作要求,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以关注度高、办理频次高、审批时限长、涉及部门多为标准进行梳理排序,排序靠前事项优先纳入到“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主办部门、配合部门,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编制形成“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责任单位:营商局,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二)推进事项梳理标准化。市直相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部门事项梳理标准化工作,按照“四级十同”要求,做到国家、省、市、县四级同一审批服务事项的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编码、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相统一。(责任单位:营商局,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三)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把好收件、出件两个“关口”。一是把好统一收件关口。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办好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负责接受业务咨询、申请材料收件、网上递交材料预审、导办服务和现场勘查发起与监督,其他审批部门不再单独设立窗口受理“办好一件事”事项。二是把好统一出件关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标准化初审,统一扫描上传政务服务网,或通过物理流转方式分送相关审批部门。各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审批后,一次性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公章等统一送到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窗口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人员,对涉照“办好一件事”事项的受理,由市场监管局派员参与材料接收和预审。相关部门要全面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开发布50项“一件事”事项目录、材料标准清单及办事指南。(责任单位:营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推进应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应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将50项“一件事”纳入平台集中办理,申请人在完成注册登记电子化营业执照时,可同步选择“一件事”一体化集成服务,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受理、审核、办理申请事项。要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导办、帮办服务能力。要加大政务服务网推广使用力度,增强用户体验感,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相关业务。(责任单位: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优化办事流程。各部门要加快行政审批提速改革进程,按照“办好一件事”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优化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行“审核合一”制。精简办事环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一律取消;杜绝将后续监管性要求、服务性环节前移到市场准入许可环节。推进部门授权窗口到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通过集体决策许可的事项,均应授权窗口负责人直接审批,实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属于备案事项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一律实行“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三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于需联合评审或现场勘验的,由综合窗口统一约定时间,实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各单位收到应约通知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不反馈意见或不应约进行联合评审或现场勘验的视为同意。四是规范档案管理。所有申请资料应由综合窗口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建档保管。(责任单位:营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

五、运行程序

(一)一窗受理。设置“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接收,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接收的申请办件当即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录入信息或通过人工物理流转至相关部门,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公布所有“一件事”办事指南,由“一件事”牵头部门更新维护“一件事”办事指南信息。

(二)联合审查。各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同步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至“一件事”牵头部门。涉及现场核查的,由“一件事”牵头部门(现场核查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勘查,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指派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勘查,并在联合勘查记录上签名确认勘查内容。公示、公告、听证等特殊环节涉及单个部门的,由所涉部门组织落实,涉及2个及以上部门的,由“一件事”牵头部门以联合公示公告等形式组织落实,所需具体时间由组织落实部门告知群众。

(三)承诺容缺。推行“一件事”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公布“一件事”容缺受理范围、承诺审批事项清单,编制容缺受理、承诺审批标准,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范围进行受理、办理。

(四)决定送达。各相关部门均认为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的,分别在承诺期限内将办理结果交牵头部门受理窗口;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部门将书面决定意见交牵头部门受理窗口。牵头部门受理窗口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并做好相应送达文书的签收登记。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梳理公布50项“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申报资料标准、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印发“办好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现50个“一件事”一窗通办。

(三)宣传推广阶段。自2022年1月30日起,利用电视台、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我市“办好一件事”改革。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化“办好一件事”改革工作作为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来抓,作为基层减负的一个重大举措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亲自抓促,保证省、市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办好一件事”保障力度,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履行“办好一件事”牵头抓总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的改革工作,及时出台各项具体措施和操作细则。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要强化考核评价,将“办好一件事”改革,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推动工作有力、举措创新的,给予正面激励;对落实工作不力、消极推诿、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要积极开展体验式办理。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办好一件事”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堵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办好一件事”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办好一件事”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建章立制、容错免责。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四减”、“后置+承诺制”、“审核合一”、“证照分离”、“联合踏勘”等工作制度,为“办好一件事”提供标准规范,为部门履职提供依据。

相关解读:《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图表解读:《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图表解读

视频解读:《安达市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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