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安达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医保局 财政厅 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43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45号)、《绥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绥政办规〔2017〕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安达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安达市域内常住人口,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参加安达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筹资标准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各级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财政补助。
(三)资助参保人员范围和标准
1.统一集中缴费期。原则上,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2.统一待遇享受等待期。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7月1日以后新认定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12月31日;2023年其他时间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3.规范资助参保工作。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助参保工作。2023年7月1日以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新认定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享受资助参保政策,财政补助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已按普通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缴费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获取相关信息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相关资金返还给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
2023年安达市城乡居民待遇享受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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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
认定身份时间 |
人员类别 |
个人缴费标准 |
享受待遇时间 |
待遇等待期 |
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 |
缴费时 |
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建国前老工人) |
380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0 |
特困人员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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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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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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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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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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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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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
76 |
||||
脱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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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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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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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6月30日 |
缴费时 |
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建国前老工人) |
380 |
缴费之日起90天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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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前认定的特殊身份 |
特困人员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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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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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0 |
||||
低保对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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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 |
0 |
||||
重度残疾人 |
76 |
||||
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
76 |
||||
脱贫人口 |
152 |
||||
返贫致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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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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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新认定的特殊身份 |
特困人员 |
0 |
无等待期,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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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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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0 |
||||
低保对象 |
0 |
||||
优抚对象 |
0 |
||||
重度残疾人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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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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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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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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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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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
缴费时 |
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建国前老工人) |
380+财政补助部分 |
缴费之日起90天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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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前认定特殊身份人员 |
特困人员 |
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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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
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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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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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财政补助部分 |
||||
优抚对象 |
财政补助部分 |
||||
重度残疾人 |
76+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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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
76+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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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 |
152+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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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 |
152+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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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 |
152+财政补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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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
缴费时 |
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建国前老工人) |
380+财政部分 |
缴费之日起90天后 |
|
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21日期间,新认定特殊身份人员 |
特困人员 |
0 |
无等待期,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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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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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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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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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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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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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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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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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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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 |
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