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发布--通知公告

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9-16 12:35: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916日我局拟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916-2026922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7349716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15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达市运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条编织袋建设项目

安达市新创综合产业园内

安达市运达塑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久恒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总占地面积为9711.14m2,新建年产8000万条编织袋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0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5%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供暖采取安达经济开发区管网供热

(三)拉丝工段(熔融挤出)产生非甲烷总烃

拉丝工段需要将原料进行加热,聚丙烯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机气体,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气体经2台风量为4000m³/h的集气罩收集

造粒工段产生非甲烷总烃

造粒工段对废丝加热,产生有机气体非甲烷总烃,废丝、废边角料产生的气体经风量为2000m³/h的集气罩收集。

拉丝和造粒工段产生颗粒物

本项目拉丝造粒废气由车间内3台风机(2台拉丝机,2台风机,每台风量4000m3/h,造粒1台风机,风量2000m3/hDA001排气筒总风量为10000m3/h,考虑实际运行情况,收集效率按80%计)拉丝和造粒有组织废气共有一套处理设施,经管道引至布袋(去除率99%+二级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按90%计)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印刷、裁袋废气

裁袋工段采用热熔裁切工艺,物料受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结合印刷工段生产工序,两段工序主要污染物均为非甲烷总烃。印刷、裁袋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经由15m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项目生产产生少量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网一同排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均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工艺+二沉池+纤维转盘过滤+永磁(PM)高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五)本项目噪声源为干燥机、拉丝机、收丝机、圆织机、缝纫机、造粒机和空压机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在75~95dBA)之间。本项目建设期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安装减震垫,隔音等措施。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生产,并通过墙壁的屏蔽作用后,一般可隔声2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原料和废水性油墨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边角料、废编织袋收集后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2

安达市丰收氮肥制造有限公司肥料生产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安达镇铁西村村庄规划2-01-01地块

安达市丰收氮肥制造有限公司

黑龙江和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为14403.38m2,原环评设计,年氯化铵颗粒、硫酸铵颗粒各5000t,含水率2%的氯化铵颗粒3000t、硫酸铵颗粒3000t直接外售;含水率0.5%的氯化铵颗粒2000t、硫酸铵颗粒2000t,作为掺混肥生产原料使用;年产10000t掺混肥。项目实际生产能力年氯化铵颗粒、硫酸铵颗粒各10000t,含水率2%的氯化铵颗粒6000t、硫酸铵颗粒6000t直接外售;含水率0.5%的氯化铵颗粒4000t、硫酸铵颗粒4000t,作为掺混肥生产原料使用;年产20000t掺混肥。。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4%。

(一)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楼供暖采用电供暖。

)项目掺混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及装卸、输送产生的粉尘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燃气热风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氮肥生产线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因两者废气经同一设施混合排放,故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热风炉位于氮肥车间内,氮肥车间旁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限值。

)项目定期对水幕除尘器补水,水幕除尘器水箱水回用至搅拌工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挤压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消声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3

安达市龙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罐区增储成品油及装卸系统更新项目

黑龙江省安达市万宝山精细化工园区安达市龙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安达市龙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大庆正峰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厂区内油罐区DD1D2储罐、泵房和装卸区进行改建D1D2储罐储存介质由溶剂油改为柴油和煤油新增氮气密封系统,罐顶各新增1台氮气自力式调节阀泵房内拆除现有的2台稠油泵,新增4台齿轮泵泵房东侧房间新增1套制氮机组西侧空地建设1油气回收装置;装卸区新建装车岛5座(下装装卸车鹤位10个),在装卸车鹤管位置设置紧急切断阀,切断阀旁设置防爆操作按钮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随后和产生的清罐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万宝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兴隆泡最终汇入安肇新河。

D罐组储罐为内浮顶储罐,柴油和煤油装卸及储罐大呼吸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由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油气回收装置排放限值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设备以良好状态运行,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

)该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油气回收装置、制氮工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含油抹布,清罐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产生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含油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废分子筛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六)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4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废旧金属与废塑料绿色分拣中心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北环路与牛市路交叉口西北180

黑龙江铜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黑龙江皓宇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为2788.14m2,新建1座打包车间内设置1条年回收500t废旧金属生产线和1座生产车间内设置1条年回收50t废旧塑料生产线,1座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6.5%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供暖采取电供暖

(三)塑料破碎产生废气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废旧金属装卸、堆存粉尘

本项目废旧金属打包仅为物理挤压成型,不涉及破碎、切割等工序。打包过程基本无工艺废气产生,仅来料表面的少量锈尘、泥沙在装卸、投料时会产生微量颗粒物,产尘量极小。项目采取封闭车间内作业、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对调节池、厌氧池、终沉沉淀池设置玻璃钢盖板密闭加盖,好氧池设置集气口,负压收集恶臭废气,废气引入小型生物除臭箱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污泥定期清掏,不在池内长时间滞留;污水站周边设置绿化隔离,进一步削减恶臭影响。

(四)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物化(前处理)+厌氧好氧(二级生化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五)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破碎机、甩干机、风选机、液压打包机、剪切机等。其中液压打包机为主要高噪声源,设备1m处噪声源强80~85dB(A),设备布置于密闭打包车间内位于车间东侧,远离东侧北岸逸城二期、南侧北岸逸城一期居民区,西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生活垃圾,厂内安放垃圾箱进行收集暂存,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分拣废物(石块),设置专用垃圾箱密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格栅杂质,袋装堆存在库房内北侧一般固废堆存区,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收尘灰,袋装堆存在库房内北侧一般固废堆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密闭容器盛装存放于污泥暂存间,密闭车辆定期转运至合规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布袋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闭口袋装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闭口袋装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