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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安达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7-22 09:44:16

安达市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便函〔2023〕1073号》相关法律法规。

截至2026年7月15日,将对安达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超过180天且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由原行政许可机关强制注销。

注销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附件2: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名单

安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