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4日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7349716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15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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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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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安达市吉星岗镇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项目 |
黑龙江省安达市安达市吉星岗镇 |
安达市水务局 |
赛弗特(哈尔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3120m2,建设一座净水厂、输送管线及6眼水源井。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933.00万元,环保投资28.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72%。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供暖采取电采暖。 (三)本项目废气包括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四)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反冲洗废水,厂区生活污水收集排放至室外防渗旱厕中,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反冲洗废水经过废水回收池沉淀后,拉运至任民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轴流风机、次氯酸钠发生器、曝气塔、变频供水泵、反冲洗泵、增压泵等,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运输车辆不超载,进入村屯后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职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需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的除铁锰滤料更换交由厂家带走,厂区内不贮存;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弃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吉星岗镇水厂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场处理。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八)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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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达市腾宏润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商砼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铁西街5委23区 |
安达市腾宏润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和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4500m2,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2万m3。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 (三)本项目废气包括砂石堆放及装卸粉尘、搅拌站搅拌废气、搅拌后卸料粉尘、筒仓粉尘、砂石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物料运输道路扬尘。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1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2025年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冲洗废水经厂内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废水用于洒水降尘。 (五)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消声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职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需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粉料筒仓收集的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处置。实验室废料,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含油污泥、含油劳保用品、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八)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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