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5日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7349716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15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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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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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达市林森粮油有限公司笨榨豆油生产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先源乡富强村胜利六队东北侧171米处宝山路南侧 |
安达市林森粮油有限公司 |
黑龙江皓宇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2025.16m2,建设一座加工车间、一座办公楼及相关设备。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3%。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供暖依托市政集中供热管网统一供给。 (三)本项目废气包括装卸和输送废气、豆粕压制成型废气和压榨异味。本项目原粮卸车库封闭,输送带封闭,运输车辆进入库内装卸料,装卸区设置遮挡设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豆粕压制成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压榨异味通过设置通风装置,定期通风,加强车间内气体流通,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 (四)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处置。 (五)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滚筒筛、输送机等,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运输车辆不超载,进入村屯后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厂界东、西、南侧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厂界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职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需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原料装卸和输送废气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需采取有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废布袋交由原厂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七)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八)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