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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3-05 09:50:56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3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7349716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编:151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1

关于牛佰仕(黑龙江)乳制品有限公司新型乳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环审〔2026〕4号

2026年3月5日

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20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