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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安达市水务局 时间:2026-01-14 10:11:14

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北林区万河村、安达市曙光村、海伦市扎音河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堆存在沟渠内或岸边;兰西县长江乡城角子屯泥河水库附近有畜禽粪污、生活垃圾和农药瓶等;肇东市肇兰新河城区段河堤上发现大量生活污泥、工程泥浆、建筑渣土随意丢弃。

二、整改目标: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整改措施: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畜禽粪污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积极组织开展畜禽粪污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加强对沟渠、岸边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乡镇、村屯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立查立改。

3.加强对城区段河堤及其周边地区的监管和巡逻,对附近居民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万宝山镇曙光村组织了垃圾清扫队伍,配备了垃圾清运车辆,对村庄内的生活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了捡拾与集中处理,村民将养殖产生的粪污统一收集到粪污集中收集点,同时长期坚持,确保问题不反弹。

2.农业农村局加强了散养户管理与技术指导,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畜禽粪污治理管理专人,制定下发了《安达市畜禽粪污散养户治理指南》、《安达市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指南》以及《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置明白纸》等多个技术指导规范和指南,提升了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科学合理使用,强化了各村屯的日常排查监管和及时清理治理,实现常态化有效管理。

3.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宣传与指导,各乡镇设置了回收站,张贴了回收制度,推广中心和执法大队进行有效监管,组织专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村级归集,镇里转动至安达市安华环境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保证农药包装物实现应收尽收,力争达到95%以上。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验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31日经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5—8385206

九、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街道迎宾路2号党政办公中心D217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