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安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5-09-08 14:42:01
安达市安康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建设安康顺达及托斯卡纳小区围墙及门卫房时,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你单位限期十五日内拆除东侧围墙及门卫房。
现因其他法定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安城罚先告字〔2025〕第007号)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安城管听告字[2025]第007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