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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安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5-06-03 15:11:23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随意倾倒堆存问题突出。城乡接合部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二、整改目标:

规范城区内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行为。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堆放、处理审核手续。

2.严格监管建筑工地,严禁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3.严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

4.强化日常巡查,对违规堆存建筑垃圾的,按规章制度严肃查处。

5.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对发现违规堆存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堆放点,或个人说明去向及用途进行清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完成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的清理,保证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运行,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安达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

七、受理电话:0455-7349707

八、受理地址:安达市安虹街道开发区安发大道与安东四路交汇处。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安达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安达市委  安达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