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朱爱菊

来源: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6-04 15:33:42

申请人李凤林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朱爱菊遗留的下列不动产,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签署《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经初步查验、询问,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达市南横三道街以南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5-7560086

被继承人:朱爱菊

被继承人房产证号:房权证安字第9604510号

被继承人土地证号:安国用(2003)第3390号

被继承人不动产坐落:安达镇团结村

继承人:李凤林

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