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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生因保管不善,将土地地号:4-35(先源乡红旗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