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永生

来源: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5-06 11:05:08

刘永生因保管不善,将土地地号:4-35(先源乡红旗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