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树林

来源: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5-13 09:55:57

李树林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无产权证号(万宝山镇爱国村二屯、结构砖平、面积93.7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