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郑立昌

来源: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4-07 14:46:28

郑立昌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号:054667(安达镇胜利村 结构砖平 面积104.1平)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