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地庄园小区4号楼1单元602室张桂华,张敏,张波继承张国忠,郝实云房屋及土地所有权确权情况的公告
来源: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1-20 16:19:45
申请人张桂华,张敏,张波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国忠,郝实云遗留的下列不动产,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并已签署《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经初步查验、询问,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达市南横三道街以南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5-7560086
被继承人:张国云,郝实云
被继承人不动产证号:(2023)安达市不动产权第0011101号
被继承人不动产坐落:绿地庄园小区4号楼1单元602室
继承人:张桂华,张敏,张波
安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