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1.领导及分工
李明辉: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冮凌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食安办主任,主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管股、消保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股、价监股)。
曲绍铭同志、张庚磊同志、协助冮凌波副局长工作。
石岩: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计量标准认证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管股)。
王银权同志协助石岩副局长工作
裴旭东: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常务,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个分局工作。
丛培进同志协助常务局长协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和局办公室材料综合把关工作。
陈文赫同志负责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陈钊同志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工作。
贾玲同志负责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工作。
2.机构职能
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提供服务。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全市消费者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权限内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助配合国家和省市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权限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药品安全风险。负责药品零售许可、药品经营、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国家基本药品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建立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组织和指导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区域性标准化合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制度措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电话:0455-712845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会务管理、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机关内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值班值宿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管理、技术支持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房产维修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指导机关及下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电话:0455-712845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法规股:负责承担本局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组织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安排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全系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电话:0455-7621018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负责依法办理权限内的内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及其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分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和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的权限内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工业产品生产、药品零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买使用审批、野生药材采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审批、广告发布登记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及其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分析和公开工作。承担全市登记注册和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统计报表工作。指导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发展。
电话:0455-8169500
办公地点:安达市市民服务中心
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负责全市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6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价格监督检查与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直销管理和禁止传销、价格收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措施。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对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类价格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负责开展商品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负责反垄断、不正当竞争、价格收费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电话:0455-7621013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商品交易市场、合同、拍卖、动产抵押登记等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商品交易市场、合同、拍卖行为等相关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告监测工作。负责本市主流媒介(电视、广播)的广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广告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指导广告经营单位行业自律。负责广告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广告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455-762101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与其合署办公):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负责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的业务指导。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工作。拟订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受理市场监管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和分转工作。负责指导各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处理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各类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电话:0455-7233054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质量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定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承担权限内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33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职责。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455-7621015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制定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食品生产安全形势。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生产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生产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实施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
电话:0455-762103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流通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流通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流通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实施食品流通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食品流通安全风险隐患。
电话:0455-7621011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餐饮服务食品环节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电话:0455-7621022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以及其他乳制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的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实施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特殊食品和其他乳制品安全风险隐患。
电话:0455-7621023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与节能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12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计量标准认证监督管理股: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调解计量纠纷。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工作。拟定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全市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承担单位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承担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相关工作。规范和监督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与国际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负责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5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及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和监管的有关政策,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贯彻实施国家专利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专利知识产权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专利信息资源的推广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各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对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维权援助工作。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商标代理、商标印制行为。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商标信息管理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名牌商标战略,开展驰名商标保护工作。
电话:0455-7621026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问题药品的召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实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规范。负责野生药材资源勘查工作。负责药品、野生药材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国家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38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国家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38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监督管理规范。承担网络化妆品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及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工作。收集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化妆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电话:0455-7621028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电话:0455-7621011
办公地点: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3.工作机构: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安达市北方商谷大厦
联系电话:0455-7128456
电子邮箱:shichangju301@163.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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