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局
  • 2020-01-14

民政局

日期:2020-01-14 来源: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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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及分工:

郭晨宇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隋红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民政局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慈善事业股、社会事务股(殡葬服务、残疾人两项补助)、养老服务股、项目办。分管殡仪馆、社会福利院、中本五保供养中心、升平敬老院、慈善总会、公墓、留守企业。协管财务室。

杜莹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和直属

单位党群工作,分管党办、区划地名股、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流浪乞讨、婚姻登记)、城乡低保股、临时救助股。分管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流浪乞讨救助站、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王文波四级主任科员。协助隋红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于浩四级主任科员。协助杜莹开展党群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负责制,隋红刚与杜莹互为“AB岗”,即A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

2.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安达市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相关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政策和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毗邻的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承担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五)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全市婚姻、殡葬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公益性公墓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六)指导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的婚姻登记工作,履行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等职能。

(七)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标准、制度;负责全市符合条件老年人津贴发放监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协调各综合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指导社会捐助募集工作;协助绥化市福彩中心管理代销福利彩票销售网点。

(十一)负责管理民政事业费及各项民政专项经费;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人事、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联络接待及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及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开展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承担本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政策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财务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和省拨付我市的彩票公益金和本市福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本市民政统计管理及局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负责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政策和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绥化市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募集工作;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协助绥化市福彩中心管理代销福利彩票销售网点。

(三)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贯彻落实全市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落实毗邻的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承担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全市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指导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标准、制度;负责全市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津贴发放监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协调各综合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工作机构:安达市民政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安达市市民服务中心民政局502室

邮政编码:151400

联系人:亓忠宁

联系电话:15246188887

电子邮箱:adsmzj@126.com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夏: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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