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城乡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规划公示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中、小学义务教育,在市政府的组织与推动下,编制了《安达市城乡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原则,对规划主要内容公示30日,同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召开规划听证会的申请,我单位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如对此规划无疑义,我单位将于公示期满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联系人:吴妍
联系电话:7160066
联系邮箱:adguihua@163.com
公示日期: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20日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重点区域为安达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其近期建设区,主要包括总体规划确定的铁西街道、安虹街道、新兴街道及东城街道所辖的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重点区域总用地13.41平方公里,其中,铁东地区11.72平方公里,铁西地区1.69平方公里。规划区内涵盖居住用地总计574.87公顷。
市域内中心城区外围各乡镇为一般规划管控区域。
二.规划目标
整合教育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提升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与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安达市城乡居民对中、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的需求,并为城乡教育设施的规划管理与建设管控提供依据。
三.规划期限
2020-202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版);
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4.《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绿色校园评价标准》GBT 51356-2019;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8.《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国发办【2012】48);
9.《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
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2014);
10.《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2017年4月);
11.《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黑教联【2008】37号;
12.《黑龙江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
13.《安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修编);
14. 其它法规与文件。
五.规划内容
1. 中心城区小学规划
规划安达市中心城区共设置公办小学校(小学部)11所(处),其中,保留完善小学7所,保留完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所,规划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3所。每小学年共设置52个班,年度招生能力2340人;小学(小学部)共设置260班,可容纳小学生11700人。
2.中心城区初级中学规划
规划安达市中心城区共设置公办初级中学学校(初中部)11所(处),其中,保留完善初级中学4所,利旧新建初级中学1所,保留完善完全中学初中部1处,规划完全中学初中部1处,保留完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1处,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3处。每初中学年共设置50个班,年度招生能力2500人;初级中学(初中部)共设置200班,容纳初中生10000人。
3.中心城区外围乡镇中、小学规划
中心城区外围13个乡镇共设置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23所,其中,设置小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初中7所。共设置小学班级164个,可接纳小学在校生7380人;共设置初中班级152个,可接纳初中在校生7600人。
六.规划附图详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yteBoy33y66ok04zukW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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