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达市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达市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安达市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省关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低收入人口应救尽救、应扶尽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民规〔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原则,增强共建共享意识,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在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估体系衔接上提早谋划。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整合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力量,健全跨部门信息互通、风险预警、协同处置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救助帮扶,搭建民政识别准入、部门帮扶、乡镇(片区)村(社区)属地主体、民政汇总问效的城乡统筹“1+X+N+1”救助帮扶体系,实现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确保易返贫致贫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部门认定精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整合分散、多头的低收入人口申请入口,依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低收入人口申请入口,简化工作流程,实现一次申请、多部门联办,为低收入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按照民政厅、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印发《黑龙江省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和救助帮扶办法(试行)》规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收入核算方法、支出扣减方法和认定程序,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对暂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通过政策调整,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按照分层管理、
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做好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定期开展排查。依托乡镇民政助理、村(社区)两委班子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利用民政部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比对后,将信息分类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把握数据精准原则,确保信息录入精准无误,为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帮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在享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再重复排查认定,直接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对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就业不稳定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能力户等特殊群体重点关注,分析研判是否符合救助帮扶条件“应兜尽兜、应
帮尽帮”或现有消除风险的救助帮扶措施是否到位“应救尽救、应扶尽扶”。
(三)优化帮扶政策。民政、农业农村、营商部门牵头,对民政、乡村振兴、住建、医保、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救助帮扶认定标准、申请材料、办结条件、服务事项清单等进行集中梳理整合,简化申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畅通诉求申请渠道,合理设定低收入人口识别。推动民政社会救助窗口一门受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精准采集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需求。强化监测对象的动态管理,落实“对象有进有出、待遇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要求,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复核,强化规范管理。通过监测预警和走访摸排,落实主动发现要求,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并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将信息分类推送至相关救助帮扶部门进行处置。按照“政策标准就高适用、流程表简洁便民”原则,围绕合理认定低收入人口、完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人口数据库、加强线上线下动态监测、分类处置预警信息、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强化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力度,实现对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兜底性保障”。
(四)共享数据平台。民政部门履行牵头职责,积极搭建完善“一网一库一平台”,即基层工作力量网络、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每月与医保、残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就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防返贫监测人口等信息开展数据比对,筛查监测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
(五)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相关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就高不就低”原则,统筹推进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落实,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完善困难群众分类施策社会救助网络。对情况特殊复杂的,及时启动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调解决急难救助个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为“一门入库、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实现多部门分类救助帮扶的关键环节,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常态化救助帮扶衔接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民政部门负责低收入人口的管理、指导、监督;
通过对象自主申报结合线下“铁脚板”主动发现和线上“大数据”监测预警等方式,及时收集低收入人口各类需求信息;接收汇总乡镇报送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将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信息和需求推送相关部门,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及综合评估问效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产业帮扶,根据民政部门推送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纳入监测对象后,对有意愿、有条件的帮扶对象实施落实产业帮扶措施;财政部门负责配套救助帮扶资金;相关行业职能
部门负责接收民政部门推送的监测预警信息,协同乡镇(安达镇四个片区)落实现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汇总问效工作;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收入人口的主动发现、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及向民政部门推送监测预警信息等工作;负责牵头相关行业职能部门按照现行政策为低收入人口落实救助帮扶措施;村委会负责协助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乡镇、村具体从事排查监测救助帮扶工作的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排查、监测、帮扶综合能力水平。做好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排查、信息平台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救助帮扶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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