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达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9〕31号
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达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安达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安达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
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和绥化市《关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绥卫计发〔2018〕103号】和《关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意见的通知》要求【绥卫计发〔2018〕157号】,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特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
1.招聘对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安达本地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及乡镇卫生院2016年、2018年招聘的大学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口腔、儿科、医学影像。
(二)招聘单位及方式
1.招聘单位: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2.招聘人数:2019年计划招聘11人。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人数,对符合条件、超出岗位计划需求的报名人员,可作为2020年计划指标数,按2019年计划招聘人员管理。
3.招聘方式:由卫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按照岗位需求计划,实行公开报名;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笔试或考察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择优录用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具有全科医学资格、高职称、高学历者优先录用)。
4.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
6.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经过培训取得中医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
7.对于按照上述招聘条件仍然难以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可以将学历放宽到统招中专学历,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设置岗位招不满的,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需要,可调剂招聘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9.每位报名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通过应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服务未满5年调离者将纳入诚信人员黑名单。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
卫健局和人社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提出岗位需求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发布招聘信息
在政府网站、电视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三)组织公开招聘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报名人员须本人到卫健局人事股现场报名确认。
2.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印),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安达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四份,每份正反面需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及6张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
3.如符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印)。
4.报名截止后,由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卫健局和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组织笔试、面试或考察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卫健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安达市卫健局人事股(北部湾361室)
咨询电话:0455-7118015 186-4593-5389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科医学资格、高职称、高学历者优先录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卫健局和人社局指导下办理聘用手续,并汇总上报上级备案。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式四份,人社局备案一份,卫健局备案一份,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各执一份。
2.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由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时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年6万元;本科学历的,每人每年5万元;大专、中专学历的,每人每年4万元,并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
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到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
2.三年聘用期满,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需要,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聘用人员三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本地高级岗位总量。
四、经费保障
1.聘用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级财政依据各地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中专、大专学历每人每年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三年,按照省、县(市、区)4:6的比例分级负担。
2.中专学历每人每年补助4万元,由市级财政全额负责。
3.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由市财政统一纳入预算。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卫健局以及公安局常务领导担任。
2.卫健局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会同人社局制定招聘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政策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待遇。
3.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人社局会同卫健局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编办负责为聘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落实编制;公安局负责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六、本实施方案由安达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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