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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达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 年度安达市农资打假 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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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政发〔2019〕5 号
  • 2019-01-04
  • 2019-01-04

安达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9 年度安达市农资打假 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1-0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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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现将《2019 年度安达市农资打假暨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农资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有效开展,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安达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1 月 14 日

2019 年度安达市农资打假暨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资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及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双打”工作会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着力开展专项治理,狠抓大要案查处和案件公开,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主管部门农资打假工作能力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业户现场检查率达到 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 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 100%,农业系统检测、执法、监管三方联动明显增强,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广,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更重要作用。

三、坚持原则

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以下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的原则;坚持普法宣传、全面覆盖,执法监督管理分工包片、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坚持农业生产优质高效与农民用种用肥用药放心的原则;坚持域内整顿、域外越区销售推广严厉打击的原则;坚持非法制售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毫不动摇严厉打击的原则。

四、活动时间

2019 年 1 月-2019 年 5 月,是本年度种子、肥料购销旺季,是假冒伪劣农资混入市场的高峰时期,这一时间的工作重点是整治种子和肥料市场。5 月-7 月,是农药购销旺季,重点整治农药市场。执法大队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认真组织、精心策划,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顿范围

安达市域内一切从事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主体,一切从事肥料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主体,一切从事农药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主体。

六、工作重点

(一)重点环节

农资市场的管理工作重点就是查“三证”、验标识、端窝点,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根据实际情况,突出抓好专项治理。开展好农资市场的“八查八看”活动。

(二)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转基因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和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按照省方案要求,推进种子质量追溯试点。

农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行为,以及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按照省方案要求,推行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

肥料:严厉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监管。

(三)重点领域

热点区域:对近年来在省、市级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部分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资批发、零售市场和各类展销会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以及乡村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基层监管力度。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高毒、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资行为,规范互联网领域农资经营活动,对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开展专项治理。

果、菜、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水果、蔬菜、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含有高毒、禁限用农药以及添加隐性成份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条件和标准,规范审批过程。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了解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加强市场监管。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春、夏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继续抓好毒鼠强清查清缴工作,防止危害反弹。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做到“检查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大案件查处。认真受理农资投诉举报,广开案源渠道。农业执法机构要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严厉查处各类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进一步落实好农资打假跨区域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产品预警、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力度,提高全程追溯打击能力。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

(四)推行监管信息化。加快建设本级农业执法监管网络平台,推动网上办案,实时掌握立案、调查、处罚、移送等情况,并与当地“双打办”建设的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农资商品数据化管理。推进实施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

(五)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建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多形式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进村入户面对面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鼓励农业技术机构、检测单位等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着力提供农资选购、种植技术、合理用药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六)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办法,为社会各方面参与创造条件。加强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等信息,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有关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八、整顿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合力,做到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宣传,树立全新观念。大力宣传购种购肥购药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全市农资经营业户的培训大会,提高经营人员业务素质、守法经营意识。当前农资市场形势严峻,广大经营者要彻底消除违法经营的侥幸心理,共同营造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

(三)整章建制,规范经营行为。经销业户必须建立健全经营主体档案,将销售情况(包括销售品种、销售数量、价格、质量指标、产地等相关信息)全部如实录入档案;所有种子经营业户经营的每一个品种必须到执法大队备案,对存疑的品种必须进行纯度检测;委托经营业户只能经营委托范围内的品种,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行为;对办理不分装经营执照的必须到执法大队备案。利用二个月时间,所有经营者必须办理完网上备案手续,时间为 2019 年 1 月—2019 年 2 月末。业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允许设奖销售种子,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凡是农民到外地购种的,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受区域限制,由购种人自行依法维权。外省肥料进入我市辖区销售必须有省土肥站的备案凭证,否则将予以没收。

(四)重拳出击,严查农资市场。对于在本次专项治理期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处”。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特别是对举报无证经营、销售未审品种和跨区域推销越区品种、销售非法转基因品种的行为,举报非法推销不合格肥料及肥料含量不足的行为,举报未按高毒农药定点销售或销售国家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一经查实,每次每案给举报人 2000 元不等的举报奖励费,举报电话:0455-71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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