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通知》(绥人社函[2020]28号)文件规定,现将以下企业在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黑龙江省博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5人、
2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1人、
3安达市苏东木业有限公司121人、
4安达市鹏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合伙)8人、
5黑龙江信维源化工有限公司2人、
6黑龙江力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9人、
7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安达恒达分公司22人、
8黑龙江顺航物流运输有限公司11人、
9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5人、
10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人、
11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100人、
12黑龙江圣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7人、
13安达市兰泽科技有限公司33人、
14黑龙江乾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人、
15黑龙江智达物流有限公司2人。
补贴标准:给予符合条件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以工代训天数计算培训补贴。
公示日期从2020年11月9日开始至2020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3日17:3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反映。
电话:0455--7348801
安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