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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称考试工作程序

    (1)下发考试文件,考生按条件申报,提供相关证件。
    (2)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在合格者报名表上加盖公章。

    (3)市职改办负责复审,制出合格人员名册并输入软盘,一并上报上级考试部门。

    (4)接到上级下发的合格人员名册后,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布,并通知本人到职改办办理合格证书。

    (5)两次核实合格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准考证,确认无误后,收取照片,办证存档。

    (6)按考试级别、考生单位分类登记造册,各类别文件归档立卷,同时输入微机管理

        二、晋升工资审批程序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调整工资标准: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工资审批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工资审批名册》三份,并将年度考核材料一并上报。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滚动工资审批: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等)变动工资审批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等)变动工资审批名册》三份,并附任职文件(副科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审档),专业技术人员还须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3)调动人员的工资审批: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工资审批表》三份,并携带机构编制手册。

    (4)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审批:携带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及军队转业干部档案,填报《机关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工资审批表》三份。

    (5)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职数限额,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兑现工资:携带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人事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6)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审批:携带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及工作介绍信,填报《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定级审批表》三份。

    (7)科技人员津贴审批:携带毕业证书及学籍,并填写《科技人员津贴审批名册》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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