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绩效目标的批复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22-12-20 12:17:20

安达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财农〔2019〕211号)有关要求,现对由安达市乡村振兴局报送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769,656.59元(用于屋顶式光伏分布项目前期费用23,5000元、水泥路建设项目前期费用1,370,000元、鲜食玉米项目测绘费30,000元、小额贷款贴息19,656.59元)予以批复,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安达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

责任单位: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