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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2023-10-31
  • 现行有效

安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31 来源:安达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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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省市直各部、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3〕1号)、《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绥政发〔2023〕7号)要求,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是我国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开展的一次重要调查。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对于摸清全市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准确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合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效助力安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工作要求,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准确把握普查的主要任务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夯实我市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更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科学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是在全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三、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全市成立安达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久利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成立领导组织,各成员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联络员(7月18日前各乡镇、街道需将成立领导组织文件PDF版报送至普查办,各成员单位需将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普查办。邮箱:tongjijuxueying@163.com,联系人:王雪莹,联系电话:0455-7333155,18245772880)。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二)强化部门联动。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大社会动员,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方面事项;市发改局负责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事项;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事项;市市场局、市税务局负责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事项;市委编办负责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事项;市民政局负责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名录方面事项;市委统战部负责涉及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登记资料方面事项;市司法局负责涉及律师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行政登记资料事项;市工信局负责涉及工业企业事项;市商务局负责涉及商贸流通企业事项;市住建局负责涉及房地产、建筑业企业事项;市市场局负责涉及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事项;市委政法委负责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事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同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宣传、普查单位查找和入户登记、普查结果评估、普查资料分析和开发等相关工作。抽调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普查机构组织入户清查、单位核实和认定,对清查结果与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比对存在差异的单位进行核查,并及时向普查机构反馈核查结果。

(三)强化推动落实。各乡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经济普查纳入“四个体系”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流程组织开展普查,制定工作方案,逐一锚定目标、细化任务、厘清责任、倒排工期,明确各任务、各环节的执行单位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强化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依法普查,创新手段方式,加强评估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圆满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目标任务。

四、切实保障普查的经费落实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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